近日,“男子買8元奶茶錯付8000元”上了抖音熱榜,內容是買了一杯8元的奶茶,但是不小心錯付給對方8000元,向老板索要退款時,老板卻說這筆錢到賬后被自己的借唄扣除了。警方介入后,店家老板分批還了很多次都沒還完。面對質疑,店家老板聲稱懷疑男子故意多付款,以此套現信用卡。
買杯8元奶茶喝“錯付”8000元?
據許先生介紹,8月10日上午,他感覺到自己有些口渴,便走到一旁的奶茶店向店員點了一杯8元的奶茶后,便用手機向柜臺上的微信掃碼付款,但因自己一時不慎,就錯付成8000元。
當時,他立馬讓店家及時將錢退回,面對此況,該店老板也非常重視,并與許先生交涉說,這錢現在不能退,要第二天才能轉給他。為此,雙方加了微信留下電話。
“第二天,我來討回這8000元時,該店的老板卻說錢被‘借唄’扣走了,沒有錢了!要么一天還一點,要么一個星期后再還……”許先生對此感到十分無奈,當即撥打110報警。
店家:可能是故意用信用卡套現
在警方的介入下,雙方經過協商,直至9月6日晚上,店老板將錢陸續還清,還扣了幾十元“手續費”。氣憤之下,許先生便把對方的微信及電話給刪除了。
“您當時在買單時,是使用信用卡支付的嗎?”對于媒體提出的問題,許先生沒有回應。
那么問題來了,消費者的行為違法嗎?來看看網紅律師“法外狂徒張三”怎么說“信用卡套現”
信用卡套現
比如張三到超市去買花生,張口就要買30萬的花生。老板嚇壞了,說店里總共兩包花生。張三說“我不真要花生,我刷30萬,你把30萬塊錢給我行嗎?”老板說:“我瘋掉了嗎?!”張三承諾給老板1萬提成,老板答應了。
超市老板就屬于提供套現,構成非法經營罪。有趣的是套現者本人一般不構成犯罪,但如果屬于惡意透支的,可以信用卡詐騙罪論處。
信用卡逾期與惡意透支
惡意透支則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,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行為。
信用卡逾期的現象并不少見,那是不是發卡銀行只要催收,持卡人沒有歸還,就可以推定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呢?不一定。哪怕催收100次,持卡人客觀上一直還不起,也不能直接證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因為非法占有目的一定要產生在透支前。
司法解釋規定了一些推定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”的情形: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,無法歸還的;使用虛假資信證明申領信用卡后透支,無法歸還的;透支后通過逃匿、改變聯系方式等手段,逃避銀行催收的;抽逃、轉移資金,隱匿財產,逃避還款的;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犯罪活動的;其他非法占有資金,拒不歸還的情形。這六點都是根據生活經驗來進行推定的。
現在私下提供信用卡套現的人并不少見,各種街邊的小廣告都貼著信用卡套現,這其實都可能構成犯罪。現在還有很多年輕人循環套現,以卡養卡,這一般不屬于犯罪,但如果哪天資金鏈條斷裂,還循環套現,就有可能逼近惡意透支了。所以一定要有好的用卡習慣,不要過度超前消費。
培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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